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4-07-11 13:14:21
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自查报告[此文共2708字]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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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旗人民政府督查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系统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内政办字〔2020〕75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派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派驻纪检组担负起监督责任。同时,制定了2020年度杭锦旗水利党组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清单和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切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一盘棋格局,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二)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安排部署。我局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每月研究部署、学习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16次。切实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实处,为全旗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局党组把加强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创新载体、丰富内容,进一步打牢了党员干部的思想基础:

1、扎实运用“四种形态”,2020年1月份开展春节前廉政谈话及半年、全年廉政谈话方式。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环节干部廉政谈话,深入查摆、分析问题,抓好整改,强化督促和教育。

2、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制度,局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容及中央、自治区、市、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40余次。切实加强了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确保了深入贯彻学习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3、加大警示教育力度。6月份组织干部职工到旗档案馆参观警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次,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事的意识和决心。

4、在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点节假日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专题部署工作。同时,分成四个党小组进行,紧盯各节点环节,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刻不停歇。

5、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利用微信公众号、展板等宣传载体宣传廉政文化等有关内容,让廉政文化教育深入人心,时刻保持警钟,树立风清正气的水利形象。

(四)完善制度建设,规范自律行为。

1、加强制度建设,筑牢防腐防线。一是机构改革后,我局修订完善了《杭锦旗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杭锦旗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杭锦旗水利局考勤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二是围绕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水利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并按照发出招标公告,出售标书等流程,采取了招标人必要的措施确保评标工作的保密,避免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标过程和结果的干扰和影响。建立严密的决策程序和有效地风险防控机制,做到廉洁安全。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杭党办字〔2020〕13号《杭锦旗委办公室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管理的通知》、杭机关事务函〔2020〕9号《杭锦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全旗办公用房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办公用房建设使用标准合理安排、清理腾退和整改工作,做到不超标、不奢华,统筹管理、调剂使用,杜绝资源闲置和浪费。同时,根据杭锦旗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入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行动方案》的通知(杭党办发〔2019〕4号)文件要求,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四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每月25前上报旗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工作落到实处。

(四)抓好内部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杭锦旗纪委《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杭纪办发[2020]27号)要求,杭锦旗水利局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着力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服务水平,努力营造文明有序高效便捷的营商环境。自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聚焦重点、明确方向,牢牢把握工作目标,大力提高办事效率,创优服务质量,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落到实处。一是将我局涉及的11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审批办事大厅,全力推进水利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要求。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54件。二是不断规范公务行为,严格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做到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四是在涉企收费项目中,严格按照自治区、市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的收费标准规定收费;五是加强执法队伍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五)做好防护措施,确保疫情不反弹。

2020年11月23日,杭锦旗水利局传达学习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作了安排部署。要求严格落实自治区新冠肺炎常态化和秋冬季疫情防控“1+8”工作方案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有必要的地方一定要做好防护,带好口罩、勤洗手,尽可能减少聚集活动,尤其是疫情高风险地区,并 不接触动物群类,避免交叉感染。

(六)加强水利工程,确保安全运行。一是做好质量监督范围内全旗在建水利、水保项目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以及项目划分审批、工程安全生产备案。二是全面落实水库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和监测预报预警通信、调度运用方案、防汛应急预案“三个重点环节” 重点监督检查水库、淤地坝、堤防险工运行管理。三是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巡查,质量和安全隐患全部要闭环管理,即每月抽查,积极排查发现隐患,并实行整改销号登记制度。

二、存在问题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局机关开展集中学习、中心组学习上,有的干部职工总是以“下乡工作忙、没时间学”等原因,只是满足于浅尝辄止。

(二)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总觉得水利部门是个业务行业,主要将业务工作做好就完成年底各项任务。

(三)“一岗双责”落实宽松。局党组对各股室、各二级单位的考核体系不够完善,比较笼统。没有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各类文件精神,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

(二)加强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格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形成有效防范腐败机制。

(三)加强廉政教育、纪律教育。一是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典型案例、观看廉政教育片及参加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提高干部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从源头上提升我局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自觉意识和风险意识。二是宣传栏、微信平台利用各类宣传日及中国梦廉政文化,发挥宣传工作在传播廉政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形成良好的廉政教育氛围。

四、工作建议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新进展,促进重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良好发展。

杭锦旗水利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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