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

时间:2024-07-11 13:26:13
实用的房产合同范文锦集五篇[此文共6842字]

实用的房产合同范文锦集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产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房产合同 篇1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x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x,经纪人执业证书号:x)】,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x;

(二)房地产座落在x市x【区】【县】x【路】x【弄】【新村】x【支弄】x号x室。(部位:x)房屋类型:x;结构:x;

(三)房屋建筑面积x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x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x币)计x元。(大写):x仟x佰x拾x万x千x百x拾x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x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x年x月x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x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x倍】【价值x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x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x】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x【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x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x%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x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x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x%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x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x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x%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x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x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x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x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x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x和x【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

年月日

补充条款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

附件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及装饰情况

附件三

付款协议

附件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附件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附件六

居间 ……此处隐藏1800个字……部分转让本合同或者本合同项下的任和权利和义务。

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任何其它条款的有效性。

  九、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签署正本一式叁份,自甲、乙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三、任何一方如变更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5日内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或书面通讯应以速递的信件发出,或者以传真发出,并用速递公司递交的信件予以确认。按本合同规定发出的通知或通讯,信件交给速递服务公司后七(7)天应被视为收件日期,或者,如以传真发出通知,发出后一(1)天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但应有传真确认报告为证,并应发出上述确认信件。一切通知和通讯均应发往下列有关部门地址,直到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更改该地址为止。

甲方:(签名或盖章)

地址:

日期:

乙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房产合同 篇5

居间服务合同

出 售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 受 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 间 方(以下简称丙方):北京明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第一条 房屋座落:北京市区 ;

第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第三条 丙方作为提供房屋买卖经纪服务的居间服务公司,提供了如下居间服务:

1、 鉴于甲方出售房屋之意向,通过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为出售方所售房屋发布广告、进行市场推广,搜寻潜在购房客户信息;

2、 向乙方推广介绍本合同标的房屋,组织乙方看房勘验,代收、转付乙方定金;

3、 依据甲、乙双方的共同委托,丙方利用所拥有的市场资源、人力资源向甲、乙双方报告订立合同机会;

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甲、乙双方订立《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及/或本合同;

4、 在合同履行期间妥善保管甲乙双方交付的各种证件、资料;

5、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协助甲乙双方签署《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书》或《交易资金自行结算证明》;

6、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丙方可收取甲、乙双方交付的权属变更、贷款申请等所需资料,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登记或注销、贷款申请、税务登记、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 相关费用标准及支付期限、方式

1.甲方应承担的居间服务费:

□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服务费,

□代办上述房产的权属过户费,人民币1500元

2.乙方应承担的居间服务费:

□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服务费,

□代书费

□代办上述房产的权属过户费,人民币1500元

甲方实际须支付费用共计¥ 元;

乙方实际须支付费用共计¥31080 元,(乙方同意支付甲方费用:□是, □否)。

上述费用双方应于签署本合同的当日支付。标的房屋交易过程中须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费用,甲、乙双方根据政府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缴纳。乙方申请贷款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律师费、评估费、保险费、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等,由乙方承担并向相关机构交纳。

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1、 甲方应当在签署本协议之日将相关权属变更、贷款所需全部资料交付丙方。

2、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已实际收取了乙方支付的定金贰 万元,定金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权属变更后抵充房款,乙方支付的定金经由丙方划转给甲方的,丙方仅承担提供划转服务的义务,不是交付定金或收取定金的一方当事人。

3、 房屋交易款项的支付

3.1乙方采用如下第3.1.3 种方式支付房屋交易款项;

3.1.1乙方自行筹集款项,全额全款支付,无需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3.1.2乙方自行筹集首付款项,其余房款采用商业贷款方式支付;

3.1.3乙方自行筹集首付款项,其余房款采用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

3.2甲乙双方采用如下第 3.2.1种方式划转结交易算款项

3.2.1自行结算交易款项,即甲乙双方自行约定款项交付的有关事宜并在本合同签署当日签署《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证明》,无须丙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划转服务,上述证明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3.2.2交易资金监管划转,即在本合同签署当日,三方共同签署《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协议》,以该协议的有关规定结算交易款项,该协议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4、为确保合同标的房屋交易及时、有效、合理的完成,甲、乙、丙三方根据合同约定及政府主管机关、贷款机构的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应尽事宜。丙方负责组织、联络甲、乙双方,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原租赁或买卖合同、身份及户口证明、物业供暖结清证明等资料,积极配合办理贷款申请、权属过户、房屋抵押登记等各项事宜,房屋抵押登记乙方应在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

5、甲、乙双方应在丙方处留有有效的通信地址或联络方式,以使丙方可以及时、畅通地联系买卖各方。如遇有通信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失效等,甲、乙双方应及时通知丙方,丙方书面通知以根据甲乙双方提交的地址寄出挂号信或快递后3日视为送达。

第六条 合同各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因甲、乙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各项费用(含信息服务费、产权过户费、贷款服务费),同时。守约方已经发生的税费及因贷款发生的各项费用也由违约方承担。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达成交易。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及遇政府主管机关或贷款机构政策调整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就本房屋交易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丙 方;北京明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营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西里117号楼

经办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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