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

时间:2024-07-11 13:27:45
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通用12篇)[此文共10157字]

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通用12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1

协议编号:

协议地点:

协议时间:

甲方(委托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注册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办理商标注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向中国国家商标局在第_________类(商品/服务)上申请注册_________件商标,该注册商标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标注册所需要的文件、证件,并保证提供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合法性。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商标注册代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商标注册代理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其尽快完成商标注册工作。

(5)甲方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企业重组、联系人地址变更、电话变更等等,必须通知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改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如果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委托协议。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接受委托后,乙方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商标代理注册、设计、制作等事项,因注册材料被核驳或需删改的,领取《商标注册证书》的时限顺延。

(二)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甲方委托代理商标注册材料的完整性。

(三)乙方应在甲方提供的商标注册材料齐备后_________个工作日提请商标局受理,_________个月内下受理通知书,_________个月内完成商标注册业务。

(四)如甲方提供虚假材料的,乙方有权利终止商标注册业务,依约所收的预付款不予退还。

(五)乙方须积极完成甲方的委托内容,不得擅自推脱、无故延误或转代理给其他任何第三人。

第四条费用及付款

(一)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人民币)如下:

1、商标注册代理申报费: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2、查询费:

中文查询: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英文查询: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图形查询:_________元/标/类、十项;

3、注册商标的制作費:_________元整;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合计为: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时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元的'预付款,其余款项待商标注册完成后的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

(三)付款方式:甲方可通过现金/电子转账/支票/汇票(选择请打"√")的方式付款。

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

第五条保密条款

(一)在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双方所知悉的对方全部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均应予以保密。

(二)信息拥有方同意,另一方仅有权在以下情况披露该等信息:

1、该信息由于信息拥有方的原因而为公众所知;

2、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程序或争议解决程序的要求;

3、向一方下属机构或项目经办人员披露;

4、获得信息拥有方同意后披露。

(三)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二)如乙方无法按本协议完成商标注册工作的,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金额的%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的相应协议金额中扣除,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义务,则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协议金额,每迟延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延期付款额的违约金。

(四)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当于协议总金额%的违约金。

(五)如因一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该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协议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用、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第七条通知和送达

(一)本协议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二)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1、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2、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内地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式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4、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视为送达。

(三)根据本协议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件人: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 ……此处隐藏6168个字……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年月日

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商标申请注册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履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如下商标申请注册:

具体注册内容以甲方最后确定为准。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询问乙方办理委托事项的工作进程。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按乙方的要求及时、完整地将办理上述事项所需资料交予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若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或无效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解答甲方的业务咨询,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乙方负责为甲方待申请注册商标进行查询工作,由于目前查询资料有所限制(商标局未录入数据库的空白期资料及国际注册的优先权资料无法查询,另有可能存在电脑系统自动分析误差),其结果仅供参考,不作为注册的法律依据。

3、甲方提供齐全申请资料并按约支付费用后,乙方将商标注册申请文件递交商标局,在收到商标局的正式受理通知书及其他文书后应及时送达甲方。

4、商标查询空白期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委托之商标进行复核查询,并将新的`查询结果及时通知甲方,以便让甲方适时调整自己的商标使用策略。

5、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将通过电话、传真、或必要时上门等方式全程跟进甲方委托事务,并及时将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相关信息通知甲方,且从专业角度提供方案建议。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就上述委托事项作出专业建议及协助,不得以欺骗、隐瞒的方式诱使甲方作出违背其真实意愿的主张。

7、对于商标局要求进行修正/补正的申请件,在以信件或电话均不能与甲方联系上的情况下,将由乙方根据商标局的要求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处理上报。

(三)、甲乙双方应对直接或间接从对方获得的资料、谈话记录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委托事项所需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2、支付方式:前述费用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为: 。

四、争议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无锡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甲方最后确定的《商标案件委托确认书》作为本合同之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收到商标局下发的核定书件时止,但在该期间出现驳回、异议等事项,若甲方选择对被驳回、被异议的商标申请复审或者答辩的,需另行委托。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12

甲方(委托方):

电话/传真:

地址:

乙方(受托方): 北京中科华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表人:黄淼 ) 电话/传真: 010-63344797、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B座18层

为促成甲、乙双方达成合作、明确责任,更好地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从事代理商标名称为: 在第 类上的国内注册,共计 件

商标的注册。商标图样为:

所选类目:

二、乙方的责任

1,商标注册前,乙方应负责审核及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网站检索,申请商标在以上所选商品/服务上无在先注册的商标,因检索期间有3-5个月的空白期,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2,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漏报、错报或书式不符合商标局规定而不予受理的,乙方全额退还甲方所交费用。

3,乙方应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且不得以乙方的名义注册甲方的商标。

4,乙方应在甲方提交完材料的当天或第2天将甲方的材料递交至国家商标局。

5,乙方负责跟踪该商标的审查进程,并及时通知甲方。

6,如遇地震、火山、海啸和战争等突发性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商标注册失败或其他损失,因其不可抗力的影响,全部免除乙方责任,若因乙方迟延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及时提供准确、真实、完整的注册信息(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清晰的商标图样、所需注册的商品)。

2,若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或不真实而造成商标在先权利丧失或申请无效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四、商标获准注册是由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如审查员的具体判断、审查标准的'变化等,非乙方原因导致商标申请被驳,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共计: 元整(大写: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确定上述费用到位后,申请程序启动。

六、提出申请2-10天左右,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乙方通知甲方当事人。

七、甲方确认本合同的联系方式不会发生变化,若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于联系不上甲方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若因甲方原因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所遭损失。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传真、扫描件均有效。

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代表人:

乙方(签章):北京中科华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黄淼

(1)开户名称:北京中科华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市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丰路支行

账 号:9132 0154 8000 0239 3

(2)农行账号:6228 4800 1078 5233 916

户 名:张启果

20xx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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