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联合经营合同3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联合经营合同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联合经营合同 篇1(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联合在甲方 层 号区位,经营品牌商品事宜,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1、 联合经营的形式:甲方提供营业场地,乙方提供商品及必要的装修装饰。采取销售保底分成的效益分配方式,双方联合经营,由甲方实行统一的管理监督。
2、 甲方负责提供位于 层 号区位 平方米的面积作为联营的营业场地。
3、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证联营场地、位置、设施、面积的稳定性。甲方由于商品变更及经营需要,或依据其联营项目经营的业绩考评结果,需变动柜台位置、增减其经营面积及其它变更事宜时,应于变更前45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同意甲方的要求。
4、 联营场地装修改造须经甲方批准,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协议终止后,原乙方提供的货柜、货架归乙方所有。
5、 乙方不得将联营场地、设施转让或出租给其他厂商使用,不得与第三方合作经营,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法损害甲方利益,如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6、 营业时间由甲方确定,乙方必须遵守,不得早进早退或中途停止营业。
7、 在联合经营中,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消费者及甲方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8、 联营商品经营范围限定于 品牌商标品类的商品,未经甲方批准不得经营超出本协议规定的经营范围的商品。
9、 乙方负责联营商品的采购,并负担其运输、仓储、保管、保险等工作及费用。商品到货后,甲方有权对商品进行检验,对不合格商品甲方有权停止其上柜和销售。
10、 联营商品零售价由乙方确定。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价格管理法律、法规并保证联营商品零售价在任何时候(包括乙方参加其他商场大型促销活动期间)不高于本市其他销合同编号:柜组编号:
售网点经营的同品牌同品种的零售价;价格需调整时,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因乙方原因造成价格违纪现象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11、 联营商品销售时,乙方须严格遵守开票售货、统一收款的销售制度,并由甲方负责向顾客提供收银收据或零售统一发票。乙方不得私自收款付货或变价销售;联营商品折价销售时,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12、 联营商品的商品质量,乙方负责保证,不得出现任何假冒伪劣商品和质次价高、质价不符的商品;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降价处理)销售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乙方必须提供畅销品种,保证货源充足,花色齐全,不得出现商品短缺及空柜现象。乙方一旦出现以上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品种、充实货源、保证库存充足。若乙方不予配合,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撤柜,终止合同。
13、 在商品销售中,乙方必须实行“商品质量先行负责制”,遵守并执行甲方的商品退换制度,顾客在甲方的退换货及售后服务制度规定内所要求的退换货,乙方应保证无条件予以退换,否则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4、 顾客就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包括修理及退换等)的投诉或索赔,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保留对处理方式的最终决定权。甲方有权以应付乙方的款项抵扣代乙方支付和赔偿款项,如不足以抵扣时,乙方需另外支付差额。
15、 联营商品应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方可上柜销售,包括: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名、厂址、产品规格、等级、成份含量、技术指标、生产检验及标号。进口商品应具有中文标识说明、海关完税证明及有效的进口商品检验报告。
16、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的店庆及甲方根据季节及市场情况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并应保证在活动期间销售的商品价格的最大优惠,乙方也可自行组织促销活动和优惠销售,但其组织的活动需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执行,乙方因某种原因不能参加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须得到甲方的批准认可。
17、 联合经营中,若甲方检查发现乙方在经营范围、商品价格、商品质量、销售手续等方面发生严重违约违纪问题,甲方有权视情况根据甲方有关管理规定按每次以5000-20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若因此而损害甲方信誉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18、 联营商品的所有权属乙方,乙方需为其商品投保。
19、 甲乙双方确定联营后,遵照下列原则确定效益分配及费用承担。
(1)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销售额的 %作为甲方联营收益。乙方确保联营专
柜的每月保底销售额为万元,甲方每月从乙方的销售货款中抵扣收取 万元作为甲方保底收益;如乙方未完成保底额,甲方仍按合同约定的保底收益万元收取,作为甲方每月应得保底收益;如乙方超额完成保底销售额,超出部分按 %作为甲方超额收益。
(2)乙方进场后 个月内不进行保底销售,乙方保底销售从 年 月 日起执行。
(3)甲方实行楼层销售排行榜“末位淘汰制”,经甲、乙双方确认,如乙方连续3个月的实际销售坪效均排在末10位内或达不到保底销售基数标准的,甲方除按规定收取应得保底收益外,有权视情况进行调整或终止联营合同。
(4)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品牌的季节变化和市场的淡、旺季,乙方可对本专柜的保底销售进行“月度分解”,具体分解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乙方的分解计划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5)乙方因经营业绩不佳提出撤柜的,必须提前45天以正式书面申请通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撤柜。在撤柜前45天内,乙方必须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保底收益。若乙方未经批准,擅自撤柜的,甲方有权从乙方销售货款中扣除甲方应得保底收益及相关费用,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提出撤柜而未在45天后撤出卖场,其超过45天后的销售额,甲方扣率为零;并免除其他甲方应收费用。
(6)装修管理费用:乙方联营专柜由乙方委托甲方统一进行设计、装修,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物业部门缴纳装修管理费200元,装修期间缴纳水电费100元。装修押金20xx元(装修完毕后无息返还)。
(7)员工费用:联营专柜的销售人员为乙方员工,其工薪、保险、福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与其销售人员(营业员)签定劳动合同,并保证其工资标准(月工资)不低于
联合经营合同 篇2为了充分发挥商业工作促进生产,引导生产,保障供应,繁荣经济的作用,搞好______________回收和供应工作,支援四化建设 ……此处隐藏3323个字……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途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另付出资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3)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第十七条联营的退出
各方在联营期限内不得擅自退出联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退出,需经董事会批准。
第十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年。
第二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转让
联营各方在联营期限内不得擅自将投资转让第三人,如确需转让时,须经董事会批准,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