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运输合同模板九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输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运输合同 篇1技术规范书
(钢筋混凝土电杆)
20xx年8月
钢筋混凝土电杆 (技术规范书)
一、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技术条件
1.使用环境条件:用于10kV孟油线架空配电线路工程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试验、检验、包装及供货要求。
2. 标准
除技术规范书和图样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执行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如果各标准要求有差异时,应执行要求最新的标准),采用标准与下列标准不同时,应将所采用的标准报TRGDJ批准方可执行。
(1)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2)钢板和钢带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3)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 (4)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验取样方法;
(5)除上述要求外,用于制造钢筋混凝土电杆的角钢、钢板、焊条、螺栓及钢筋混凝土电杆制作尚应符合GB/T4623-20xx《环形钢筋混
凝土电杆》标准。 二、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1 电杆规格、型号、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混凝土电杆GB/T4623-20xx》的规定。
1.2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漏浆等现象。 (2)应无纵向、环向裂纹。 (3)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标准要求。
1.3 离心混凝土的设计强度不得低于C50,脱模时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宜
低于30Mpa。
备注:φ190杆型钢筋混凝土锥形杆配筋说明如下:
φ190×10(S190-10-1416);φ190×12(S190-12-1416);
φ190×15(S190-9-1616、X310-6-1816);φ190×18(S190-9-1616、X310-9-1816)。 φ230杆型钢筋混凝土锥形杆配筋说明如下:
φ230×12(S230-12-1816);φ230×15(S230-9-1816、X350-6-1816); φ230×18(S230-9-1816、X350-9-1816)
2.试拼与试装检查技术要求
2.1 钢筋混凝土电杆的试装,应保证每一种塔型都应经过试组装,经检
验合格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钢筋混凝土电杆试组装时应有买方的代表及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组装时各零件均应按施工图要求进行就位。安装不适应查
明原因,不得强行组装。试装时,所使用的螺栓数目应不少于连接杆件端螺栓总数的60%,并应进行紧固。
2.2钢筋混凝土电杆试组装检验应包括以下项目
(1) 塔型控制尺寸检查;
(2) 钢筋混凝土电杆根开、基础根开检查; (3) 挂线点尺寸及位置检查;
(4)构件规格与设计图或经批准的设计转换图的校对; (5)构件偏差的抽查;
(6)构件几何断面尺寸偏差的抽查; (7)挂线点构件几何断面尺寸的检查。
对每一种塔型在试组装后需修改原设计的部位,应由承包人提出清单报买方,经设计单位修改、买方批准后,承包人再按批准的图纸、文件进行加工。如承包人未按上述程序加工,其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2.3试装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应及时处理,对修改的部位在加工后,仍需进行试组装。 3.构造要求:
3.1保护层厚度:纵向受力钢筋的净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15mm。 3.2 钢筋加工:
钢筋调直前应清楚油污,调直下料后,不应有局部弯曲,端面应平整.其下料长度相对误差不大于钢筋长度的1.5/10000;连接时应用对焊连接,其接头技术要求应符合GB50204-20xx的规定。
3.3纵向受力钢筋净距不宜小于30mm,锥型杆小头也不应小于25mm.当小头配筋太密时,可采取双根并列布置.
另预应力钢筋镦头强度不得低于该材料的标准强度的95% 3.4 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得大于壁厚的2/5. 3.5 主筋内侧应设架力圈,其间距应按设计图纸配置.3.6螺旋筋直径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螺旋钢筋直径宜采用2.5~6mm,其间距不宜大于120mm,距两端各1.5m之内的间距不宜大于70mm。(或按设计图纸设置)。 3.7螺旋筋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所有杆段的两端,螺刻筋应密缠3-5圈. 3.8 骨架成型后,各部尺寸应符合如下要求:a.主筋间距误差不得超过±5mm.
b.螺旋筋应紧缠于主筋外,其间距偏差不得超过±10mm
C.架力圈间距偏差不得超过±20mm,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架力圈直径的1/40。
4. 施加预应力的技术要求: 4.1 施加预应力的技术要求:
4.1 为了减少预应力钢筋松弛的影响,可采用超拉张。张拉强度及应力控制方法应符合GBJ10-65《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修订本)的规定。
4. 2 预应力钢筋不得断筋。
4. 3 同一根杆中用镦头后定长的预应力钢筋,其有效长度相对偏差不得超过2/10000。
5. 电杆接头、预埋件及预留孔应符合下列要求:
5.1 当电杆分段制造时,接头采用钢板圈、法兰盘或其他接头形式。 5.2 主筋与连接件宜采用先穿筋后镦头的方法。镦头的承力面应尽量在同一平面内。非预应力筋应与钢板圈、法兰盘焊接。 5.3 接头强度不得低于本杆段破坏弯距的95%。
5.4 预埋件、预留孔及泄水孔按设计图纸设置,并清理干净。 5.5 接地螺母、脚钉母、接线盒等的外露金属部分应有明显标记,并清理干净。
5.6 产品出厂前,顶端应用混凝土封实,如有特殊要求,另行处理。 5.7 脱模后或出厂前,电杆两端钢丝应切除,并采用防腐措施。
运输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运输货物:_________。
2.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3.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_货物于____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___ ……此处隐藏10262个字……5、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6、超出合同范围,未通过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费用等有损甲方商誉的;
7、甲方车身广告被恶意涂盖清除的;
8、当车辆或人员有变更时,乙方未当日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给甲方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三、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运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 壹仟元/次 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三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3、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4、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5、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6、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7、在甲方工厂或客户处,有谩骂他人、打架斗殴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佰元/次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发货签收回单不能在24小时内交回甲方的;
2、发货回单未有甲方或客户指定人员签收的;
3、发货回单未有乙方在运输人员栏签名的;
4、对账时乙方不能提供货运单运输联的;
5、进甲方工厂未按照甲方车辆停放制度,车辆未停放在指定位置的。
五、甲方应在扣除乙方违约费用后,按时向乙方支付承运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0.1%的违约金。
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乙方违约费用、赔偿金额等,双方应在当月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赔偿金额未确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当月扣除的,可在后续月份结算中扣除。该结算由甲方出具清单、乙方3个工作日签收确认,否则视为乙方默认。
七、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八、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变更或终止:
一、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二、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三、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四、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运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运输合同 篇9甲 方:
乙 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货运服务,甲方支付乙方相关运输费用事宜,依法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甲方需提供托运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等详细的货运清单,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应不含有国家禁运或需要提供政府部门特殊准运许可证明文件的物品。乙方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门到门”的派送运输物流服务。
第二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到厂装货,并于第一时间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交给指定的收货人。
2)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送货地址、变更 收货人,但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费用或损失。
3)甲方受权乙方进行业务时,应提供准确、有效、完整的单证,并负责协调和配合提货事宜。
4)甲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物品运输的规定,每次按送货清单的数量交付 托运货物。
5)甲方所委托的货物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对包装不符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重新包装后承运,如甲方不进行包装改善,乙方将不承担运输损坏责任或拒绝运输。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期限按时向乙方支付运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后,应根据甲方的产品特性及要求尽快安排合适的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装货,保证货物安全送达。
2) 运输车辆进入工作区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乱停乱放,并听从相关工作人员的指挥。
3) 在承运期间,乙方对托运货物应负责安全责任,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在外包装完好或无异常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包装内货物的损坏、缺少。
4)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坏、车辆修理等,乙方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5) 乙方运达目的地的货物如被拒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说明拒收的原因,并按照甲方的指令处理。
第三条:结算方式
1、 双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每月5日之前提供上月的运费清单。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客处,由此产生的罚款及停线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而招致爆炸、腐蚀等事故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甲方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赔付逾期交货所产生的违约金。
4、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
5、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办理变更;若需解除,一方须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五条:免责条款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发生地震、水灾、暴*、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货物运输协议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条:合同期限
从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双方依照上述条约终止合作关系之日结束。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