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务工作管理规定

时间:2024-07-11 13:28:40
会务工作管理规定[此文共508字]

会务工作管理规定

公司内部会议是各部门沟通的重要桥梁,为了能更好的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资源,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行政部负责公司会务管理工作。负责排出每周会议的日程表,写明会议地点、日期、内容、出席对象等,会议或专题会议由行政部负责通知会议参加者。凡是部门以公司落款拟定的会议通知,须经行政部审核后方可发出。

一、会议分类

公司主要会议为:董事会、员工大会、周例会、部门会议等。

董事会每年召开1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应指定或委托其他成员负责召开。董事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举行。

员工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全体员工必须参加。

周例会一般于每星期一上午9:30召开,(如时间调整,行政部将另行通知各部门)主要内容为各部门上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讨论。

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召集。

二、会议要求

以上会议与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签到、如确有公事而不能出席的应提前告知召集人。

董事会、员工大会及周例会由行政部会撰写会议纪要;部门会议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撰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交行政部归档,以备查阅。

部门自行开会如使用会议室,须提前一天到行政部登记,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公司实行逐级汇报制度,员工如需要向领导层作汇报,则应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向公司领导层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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