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回忆》读后感

时间:2024-07-11 13:11:58
文章《回忆》读后感[此文共6563字]

第一篇:文章《回忆》读后感

文章《回忆》读后感

六一 刘心如

读了《回忆》这篇文章后,使我感悟最深,记忆也最深刻。是啊!谁没有回忆呢?从出生到现在,我们经历过许许多多的事,一回头,这些回忆早化成了青烟,一眨眼,这些东西就灰飞烟灭了。唯一记住它的人,只是自己。可殊不知,就这样自己藏在心里或遗忘脑后的话,世界上有有几个人能知晓呢?最终也不过是带到墓里去吧。所以,回忆只是一段逝去的记忆,不辉煌,也不出彩,更不能谈得上永世不忘了。

回忆似一种飘渺的东西。小时候,依偎在母亲怀里吃奶;稍大一点,在秋千上荡来荡去;长大了,工作让你焦虑;老年时,想起这些,为何不为自己感到欣慰呢?自己经历过这些,也应该知足了。回忆是一种神秘的东西。它无处不在,一棵树,一朵花,一片云,一只猫,都曾记录着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

只是世人不知自己曾忘记了多少东西,就算是最不起眼的一件小事,无聊时搬出来也是可喜的一件事。可是,一回头,回忆早已经离我们很远很远。它们去了哪里呢?去了高山吧!还是草原?总之它们离开了我们,可能,它们去寻找快乐了。

记住!回忆是生活的调味品,有了它们,我们的生活才多姿多彩,让人回味。所以,珍惜它们吧!不要让它们在脑后徘徊。

第二篇:回忆》读后感

睡不着,读了一篇四川人写的小说,叫《回忆》,写得不错,每一个情节就像电影一样在脑海里放映,

那是一个知了肆虐的夏季,他们认识了,她很漂亮,他只能说不影响市容,她很抢手,他总想抢别人……

一座城,两个人,开始了他们这辈子也忘不掉的记忆。

又是一天忙碌的工作,他回到家,躺在床上,渐渐的,他闭上了眼睛,她出现在他梦里,那个女神一般的女孩。

她从来没有真正接纳过他,因为心里有一个青梅,那时候他们和几个朋友在一个商场里一起工作,他们朋友其中的一个也喜欢她,他帮着他们的朋友追她,后来她告诉他她不喜欢那个人,做朋友可以,他不想再让别人把她抢走,qnm的蓝颜,于是鼓起勇气告诉她说喜欢她,没答应,因为她的青梅,他们还是一起工作着,似乎很平静……

她总是可爱的像个孩子,一次他们的朋友过生日,他们一起去超市选零食,她每看到一个可爱的东西都会发表评论,然后笑起来可爱得像那个东西一样。她总说他是二货,他确实有点二,读书的时候从来不是翘楚,从来都是老师批判的对象,从来都是别个欺负的对象,她喜欢看一个叫天天向下的节目,他不知道,她说他老了,不紧跟时尚潮流啊。他们一起去汉堡店吃汉堡,她说他喜欢吃生菜,他把自己的生菜也给她。她喜欢把番茄酱敷在广告纸上然后把薯条蘸着吃,他说把广告那个颜料都吃进去了,她说她喜欢,怎么?他傻笑着,很二很二,她说他唱歌很好听,他有一首专属她的歌,只唱给她听,一次同学聚会,他的同学看到她,说喜欢她,聚会结束非要送她,他拉着她,告诉他的同学,我的女朋友怎么让你送?他觉得当时的他特男人。

忘记了是哪个夜晚,他们和朋友一起去玩,他不知在哪里弄来了一辆摩托车,各自回家了,他送她,说带她去个美丽的地方,那里确实很美,在回家的路上,她一直靠着他,说他的背很踏实,很温暖,他脸红了,心跳加速,不断的克制自己的激动,读后感《

也忘了是因为什么,他们和几个朋友一起去她老家玩,一个上午他们去爬山,在山涧里追逐,打水仗,她妈妈打电话叫他们和朋友们回家吃饭,可是她的脚背鞋子打红了,他说背她,她说不,可能因为她穿的裙子吧,她还是走着,他牵着她,她的手软软的,滑滑的,他又激动了。下午,他们去打乒乓球,她遇到那个青梅了,他看到了,躲到一个没人看到的地方,脱下衣服想让自己冷静下来,后来朋友们还是把他找到了,叫他想开儿,他只是有儿害怕。他和朋友们吃了晚饭,他就睡觉了,没有理她,她问他怎么了,他告诉她因为上午爬山中暑了,刚运动了会儿闪汗感冒了,第二天所有的朋友,还有他回城里了,她去送他们,他在车里一直看着他,车子启动了,窗外薄雾蒙蒙,不知是天气还是玻璃太脏了。他给她发短信,不想和她分开,当她消失在路德尽头,他呆呆的望着窗外,尘土飞扬。

还记得他们一起在网站上做测试,测试结果矛盾,不知是人矛盾,还是网页的程序矛盾。

还记得他喜欢吃糖,那天他生日,她买了所有款式的奶糖送给他。

还记得她说二天在一起了,煮饭,拖地什么的都不是她的活。

还记得她那没心没肺的笑。

还记得她要他向她求爱一百次,她说就考虑考虑。

还记得……

还记得他们约好恋爱了就一起去平遥古城去度假,他以为钱很好挣,在准备旅游费的路上才发现,钱不是那么好挣,然而后来他们换城市工作了,她告诉他忘了她,他没说话。挂了电话,他穿了衣服,起床,走在那秋的步子后面,看着落叶漫天的飞舞,回了小区,小区门已经关了,保安死活叫不醒,他就躺在人行道上的椅子上休息,细数他们的曾经,他打着冷战祈求着明天的太阳快点升起来,这样他可以去上班了,就不会像这样了。

后来她结婚了,老公很帅,也很能干,他送给她一个钱包,是他的,里面有她的照片,他说,以后,你有了宝宝,我当他干爹好不?

第三篇:《皇村回忆》读后感

数学与信息科学系应用数学10-01班方世杰学号:541010020140

普希金《皇村回忆》读后感

1815年初,皇村学校举行公开升级考试,当时俄国文学界的权威、古典主义诗人杰尔查文亲自主持这次考试,学校决定让15岁的亚历山大·谢尔盖耶维奇·普希金在这位大人物面前朗诵一首自己的作品,作为口试的一个别开生面的内容。普希金便当众朗诵了这首近二百行的长篇抒情诗《皇村回忆》,使杰尔查文大为惊讶和赞许,发现了普希金这位伟大的天才。从此,普希金满怀信心地走上了诗歌创作道路,最终成为俄罗斯文学之父。

我一直觉得研读一位文学家的成名作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特别是诗人,全身焕发的才情在一篇诗文中倾吐而出,如花之吐芬芳,叶之抽新芽,一举成名天下知。中国的大诗人苏东坡一片《刑赏忠厚论》,在大宋王朝三百年历史上第一个拔得制科考试头筹,冠盖京华,誉满天下,同样,俄国大诗人普希金在16岁的一次升学考试中一鸣惊人,此后开始了诗歌的创作道路,最终成为俄罗斯文学之父,也是一代世界文豪。而回溯他十六岁时那首成名作《皇村回忆》,我们禁不住好奇的看看是什么样的诗篇能够带给普希金人生第一次最重要的鼓励和荣誉呢?

亚历山大·谢尔盖耶维奇·普希金,1799年6月6日出生于沙俄莫斯科,1837年2月10日逝世于圣彼得堡,是俄国著名的文学家、伟大的诗人、小说家,及现代俄国文学的创始人。19世纪俄国浪漫主义文学主要代表,同时也是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现代标准俄语的创始人,被誉为“俄国文学之父”、“俄国诗歌的太阳”(高尔基)。 普希金诸体皆擅,创立了俄国民族文学和文学语言,在诗歌、小说、戏剧乃至童话等文学各个领域都给俄罗斯文学创 ……此处隐藏1412个字……七年,风雪天,黑山上,一片白桦林里,普希金为了爱情的尊严,同丹特士匹马单枪地展开了决斗,最终诗人饮恨而忘。在那篇《诗人之死》中,莱蒙托夫在普希金的逝世日以精神的援助为诗人的逝去呐喊吊唁:“诗人殒没了!——光荣的俘虏——

他倒下了,为流言所中伤

低垂下了高傲的头颅,胸中

带着铅弹和复仇的渴望!??

诗人的心再不能够容忍

那些琐细非礼的侮辱了,

他起来反抗人世的舆论,

??”

诗人也许已经决定离开,生命的欢情已经凋萎。他的临终遗言,相告守候身旁的朋友们的,竟是一句——“我的痛苦已经大于我的力量了!”这不可名状的苦楚,真是令人一片颓靡心碎??

读着皇村,想起诗人丘特切夫对普希金的追悼,“俄罗斯人铭记你,就像铭记自己的初恋”。又想起普希金的《我为自己建起一座非人工的纪念碑》:

“??

我的名字将传遍整个伟大的俄罗斯,

她的每一种语言都会念叨我的名字,

??

我将长久地受到人民的爱戴,

因为我在残酷的时代歌颂过自由,

??”

第四篇:《山地回忆》读后感

《山地回忆》读后感

《山地回忆》作为孙犁众多作品中的一个,并不是最具代表性的,但在当代文学的作品中,却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一部短篇作品。它并没有像其他小说一样来直接描写革命,却通过主人公“我”最朴实的经历表现了军民之间关系的亲密。

这是一部回忆性的小说,整篇小说结构完整,思维缜密。回忆性小说往往分三个阶段来写:现在,过去,现在。其中第一个现在指的是引起回忆的事,“过去”指回忆的事,而第二个现在指回忆结束后的总结。孙犁的这部《山地回忆》便是采用了这种写法。

小说开篇便写到“从阜平乡下来了一位农民代表,参观天津的工业展览会”,又因为“我们是老交情”,所以“我”决定在他“临走的时候,我一定要送点东西给他”,而我想送的便是几尺布。由此便引出了后文我的回忆。

回忆的内容是我当年与农民一家和睦相处的事。从我与女孩在河边相识,通过谈话而成为朋友,然后到女孩家与他的家人认识,相处到我的离开。

小说的最后则是我同大伯一同到百货公司去买布。

这一切发生的都很自然,让读者看不出一点的虚构成分,可见作者的功底深厚。

小说以布为线索贯穿全文,紧紧围绕布来写故事的发生发展。

小说开头写我想买几尺布,而我为什么偏偏想起买布来,便自然而然的引出了下文。

小说虽是以阜平来的农民为开头与结尾的,但他并不是小说的主人公,而是他的女儿。

主人公我与女孩认识是在1941年的冬天的一个早晨,我在河边洗脸时,遇到了正在河边洗菜的女孩,一开始是因为他们站的位置而引起女孩的不满,后来他们便开始讨论起卫生问题。二人很谈得来,对对方都产生了好感。当女孩看到我没有穿袜子时,便问了原因,而当我说到“哪里有布呀?就是有布,求谁去做呀”时,女孩说了“我给你做”,“你要是没有布,我家里有点,还够做一双袜子”,而这也使我认识了女孩一家。

在部队在这里驻扎的日子里,我与农民一家人的感情也越来越好。

而小说的结尾又用我陪大伯买布作为结尾,首尾呼应,使得小说脉络清晰,

结构严整。

作为小说的主要人物,女孩很热心、善良,心眼也很好,从她为主人公做袜子这件事中便可以看出。女孩还很会说话,和主人公很合得来。同时,她还很勤劳、能干,愿意接触新事物,文中说主人公的袜子所用的布是女孩“纺了半年线赚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女孩的勤劳的品质;而最后那句“还像小时候那样,就是喜欢新鲜东西,说什么也要学会”则写出了女孩对新鲜事物的好奇与喜爱。

小说并没有写太多回忆的事情,但仅仅是几件小事,却也足够让我们去体会其中的韵味。通过这部小说,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八路军战士与群众相亲相爱、互帮互助的和睦场景,这体现了当时的写作特点,符合当时的写作要求。

整部小说笔调细腻柔和,语言简洁朴素,给人一种甜蜜、温馨、幸福的感觉,很符合回忆美好过往时的感觉。

通过这部小说,我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当代小说都是充满革命味道的,而这种接近人得心灵感受的小说是很受人欢迎的。

第五篇:珍贵·永恒·回忆(读后感)

珍贵·永恒·回忆

——读《世界上陪你最久的一样东西》有感 世界上陪你最久的一样东西是什么?看似简单的题目却很难回答。最久?或许有很多答案。友谊?亲情?书籍?食物?财富?权位?答案数之不尽,因为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都是独特的。

我一开始觉得这样东西是友谊,可当我读完《世界上陪你最久的一样东西》这篇小说,却发现不是。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感人的故事。主人公叫“景”,她在雪地里认识了16岁的小苏度。从那以后,苏度每天都往景那里跑。有一次,景告诉苏度,曾经的自己画技高超,许青可是自己唯一的朋友,但她却因为自己的疏忽而去世,因为愧疚,自己放弃了一切,来开戒指店。景相信自己一定能打造出独属于她的戒指,现在戒指只缺一颗冰晶石。过了一段时间,苏度告诉景自己要搬家,并在这之前送她一样一直陪着她的礼物。就在景看到礼物是冰晶石的那一刻,骤然明白能一直陪着她的不是戒指,而是苏度留给她的回忆。

欣赏完最后一个字,我的眼角有些湿润。生活中的人,事,物,总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没有谁能陪谁一辈子,也没有一段关系会是永恒的。在人的一生中,总是不断地告别与放下,直到自己远去。许许多多的东西到最后都将会成为脑海中的回

忆,能陪伴着自己一直走下去的只有回忆,点点滴滴的回忆,连绵不断的回忆,一浪接一浪的回忆。

回忆,有各种各样。快乐的回忆,像一颗颗美味的糖果,带给自己甜蜜蜜的幸福感,如同飘起来般,兴高采烈;伤心的回忆,像一碗碗难喝的中药,带给自己苦涩的痛苦感,如同坠落深渊,泣下如雨:平淡的回忆,像一个个平静的湖泊,带给自己平平常常的安全感,如同在大草原上行走,心旷神怡......回忆是个奇妙的东西,快乐也罢,伤心也罢,平淡也行,它总能让我们的心泛起涟漪,使我们的情绪掀起波澜。

一直陪伴着“景”的,并不是日复一日的内疚与孤独,而是另一样东西——回忆。世界上陪我们最久的一样东西,与景一样,不是友谊,不是亲情,不是书籍,不是食物,不是财富,不是权位,而是回忆。当我们的朋友,亲人,伙伴离我们远去之时,我们会感到孤单,感到寂寞,唯一能怀念的只有回忆里的他们。

逝去的人会永远活在回忆之中,就像电影一般真实而有活力。冰雪会融化,蜡烛会燃烧,时间会流逝,如戒指一般的纪念品也总有磨损的那一天,但回忆却永远存在,像产生时那样,永远保鲜。

夏日午后的戒指店里,只剩下一个女孩,一枚戒指,还有一段生生不息的回忆。

回忆是颇为珍贵的,是永恒不变的,是生生不息的,是世界上陪你最久的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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